(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家人,因多宗刑事、民事诉讼、税务案判决及其他的财务令,而面对总额超过210亿令吉的罚款与税务追讨。

其中,最大笔的是纳吉被控挪用一马公司逾22亿7000万令吉资金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罪名罪成,罚款近114亿令吉。
此外,法庭也裁决,纳吉须缴付共20亿8147万6926令吉非法活动收益;若无法缴付,则需以监禁刑罚替代;纳吉已针对上述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3月,高庭裁决,纳吉须为SRC蒙受的13亿美元损失负责,因为纳吉违反了信托责任、滥用职权,并挪用该公司资金谋取私利。
法官拿督阿末费鲁兹批准SRC对纳吉提出的11亿8000万美元(约47亿6000万令吉)诉讼,并谕令纳吉偿还这笔款项,另加该公司曾汇入其银行户头的1亿2000万美元(约4亿8400万令吉),总额达13亿美元。
纳吉已针对此判决,申请暂缓偿还。
此外,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2011年至2017年估税年期间,后者所须支付的额外所得税和罚款,款额高达16亿9000万令吉。
在SRC国际公司案,随着特赦局批准减少2亿1000万令吉罚款,纳吉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至于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在涉及砂州学校安装太阳能板的计划被判1项索贿逾亿令吉及2项收取650万令吉贿款罪成,监禁10年,并罚款9亿7000万令吉。
在黎巴嫩珠宝商世皇贸易SAL公司,向罗丝玛追讨曾寄售给她的名贵珠宝首饰案中,高庭谕令她支付43件总值6746万1027令吉37仙(1456万7270美元)的款项。
罗丝玛已提出上诉,并获得有条件暂缓执行的许可,直至上诉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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