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通讯部长拿督斯里法米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有条件特赦居家服刑,是国家元首的权力,强调政府打击贪污的立场没有改变。
他说,政府特别是首相和律政司,已经就相关法律影响、国家稳定及法治原则提出建议。
“政府获悉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款行使赦免、延期执行和减刑的权力,对纳吉的有条件特赦,包括居家服刑和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是国家元首的权限。”

法米告诉“马新社”,政府打贪的立场没有改变,所有贪污案件,包括纳吉在审的案件,都会继续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吉隆坡、纳闽及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今早召开会议,首相署法律事务组随后在文告宣布,国家元首有条件御准纳吉居家服刑至2028年8月23日。
文告指出,纳吉居家服刑的条件是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该罚款是2024年特赦局宣布纳吉减刑时,必须支付的一笔罚款。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