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前森美兰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指出,森州行政议员于今日针对端姑慕里兹地位所作出的宣布,是依据一份据称于2026年4月19日由四大酋长作出的宣言文件,而该文件也在他担任州务大臣期间,曾经提交给他签署。
阿米努丁也是波德申国会议员,他今晚发表文告指出,本身于4月19日仍是森美兰州务大臣,并一直任职至8月2日。

他指出,4月20日,该份宣言文件依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第10(2)条文,呈交给他签署,但他当时拒绝签署。
“我当时已公开说明拒绝签署的原因,包括州政府无法接受及承认涉及有关宣言程序行动的慕巴拉多哈,当时已不再是双溪乌绒酋长。”
因此,他认为,有关行动并不符合《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文的要求。
他说,当时他是以州务大臣身分,依据第10(2)条文被要求签署有关文件,因此其拒绝签署的立场,是在当时身为州务大臣的身分下作出的决定。
“同一件事情不应在4个月后,再次提交给另一名州务大臣处理。”
他也针对有关宣言是否经过完整调查提出质疑。
他指出,双溪乌绒酋长在7月17日为司法审查申请所提交的宣誓书中声称,他曾于3月5日在双溪乌绒酋长府参与一项会议,并声称该会议已按照《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文的要求,完成全面及完整的调查。
阿米努丁否认这项说法,并称这是“明显的谎言”。
“在我面前从未进行过所谓完整及全面的调查,这也是我拒绝签署4月19日宣言文件的其中一项原因。”
他指出,端姑慕里兹从未获得机会针对任何指控作出回应,这已严重违反基本公正原则。
针对州政府目前的立场,阿米努丁指出,州政府于9月9日才公开表明,有关宣言并未遵循《森美兰州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并认为该宣言无效、违宪且不能执行。
“然而,仅仅7天后,同一批州行政议员却决定有关宣言已经完成程序并正式生效,这项立场上的转变令人难以理解。”
他强调,根据《森美兰州宪法》,州行政议员并没有权力针对端姑慕里兹殿下的地位作出任何决定。
他也提到,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已于9月13日召开会议,并于9月14日作出决定,确认相关宣言自始无效,端姑慕里兹仍是森美兰唯一的最高统治者;有关决定也已传达给州务大臣、州政府秘书及州法律顾问。
阿米努丁也指出,根据9月16日的文告宣称,有关宣言是在8月3日由州务大臣签署后,才依据第10(2)条文完成程序并生效;但同一份文告却指新的继任者早在4月19日已根据第11条文被选出。
“如果有关职位当时仍由现任者担任,就不可能在职位仍有人出任的情况下选出继任者。”
因此,他重申,他不承认9月16日有关行政议员所作出的公布,同时指这是“叛君”行为,并促请执法当局对所有涉及其中的州行政议员,展开调查及采取适当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