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产追讨特工队指出,4家公司清盘人入禀新加坡高庭,向星展银行(DBS Bank)索偿超过10亿新元(约32亿令吉)的案件,涉1MDB洗黑钱案的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亲信陈金隆(Eric Tan)所开设的银行户头。
据报导,4家公司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td、Platinum Global Luxury Services Ltd、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及TKIL Global Investments Ltd的法庭委任清盘人,周三向新加坡高庭入禀索偿,向星展银行追讨超过10亿新元。
该特工队发表文告指出,根据已提呈的索赔书,涉及的5个银行户头于2013年在星展银行开设。
文告说,4家公司开户文件均列明陈金隆,是4家公司的唯一实益拥有人。
文告指出,陈金隆是5个银行户头的签署人,他是大马公民,也是刘特佐的已知亲信,并充当刘特佐的代理人。
文告说,款项存入这5个户头后,并非单纯存放,而是在4家公司之间来回转移,且没有正当理由,部分款项也被支付给第三方,包括珠宝商、私人飞机租赁公司及夜总会。
部分款项也与购买超级游艇有关。
“2013年至2014年间,超过10亿美元(约40亿7000万令吉)从1MDB及SRC国际公司被盗取的资金,经由这4家公司流转。这些资金应归还给1MDB,因此4家公司及其法庭委任清盘人追讨回的任何款项,都属于大马的资产追讨。”
特工队对有关法律行动表示欢迎,并指4家公司的法庭委任清盘人是为欺诈案受害者,包括1MDB,追讨有关款项。
特工队说,银行是金融体系的“守门人”。当没有任何业务的空壳公司大笔转移资金,让资金如此来回流转,最后再支付给奢侈品商家时,银行就应该提出疑问,但这些问题并没有被提出。
“我们的立场很简单。这是法庭委任清盘人提出的正当索偿,任何追讨回的款项都将归还给大马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