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指责前妻欺骗,一怒之下将前妻的淫秽照片及视频,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发送给对方丈夫,50岁罗厘司机被芙蓉地庭判罚3万令吉。
被告莫哈末苏海米尤索夫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对5项控状时俯首认罪,地庭法官沙鲁里扎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每项控状须入狱2个月,即共面对10个月监禁。
根据5项分别提控的控状,被告被指不当使用WhatsApp通讯服务,将3张淫秽照片及2段淫秽视频发送给一名男子,意图骚扰对方。
上述行为于2023年3月22日,在芙蓉文丁一间场所发生。
被告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号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投诉者收到被告发送的数张淫秽照片及视频,而被告是投诉者妻子的前夫。
投诉者因有关内容出现其妻子而感到不满及受到骚扰,随后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投报。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没有提出求情,并表示若法庭判处监禁,他也会接受。
被告告知法庭,他目前任职罗厘司机,育有4名孩子,其中3名仍在求学,孩子目前由前妻照顾。
他解释,自己是因为被欺骗而感到愤怒,才作出上述行为。
法官在下判前劝告被告,日后采取任何行动前必须三思,因为最终需要承担后果的是自己。
控方由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副主任兼主控官官莫哈末法汉卡马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