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讯)华裔小贩两年前借“看鱼”为由进入邻居家,性侵当时年仅13岁有学习障碍的少女并导致其怀孕,今日在法庭承认一项强奸罪,被判监12年另加鞭笞3下。
现年49岁的被告林金泰(译音),职业是夜市小贩,今日在麻坡第三地庭面控。
被告今日在控方以一项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罪的交替控状下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前年3月8日上午8时至9时之间,在麻坡天猛公阿末路一户民宅内,强奸一名当时年仅13岁的少女。
案情显示,受害少女来自单亲家庭,与父亲及祖父母同住。被告为受害少女的旧邻居,经常到受害少女住家串门子。
被告谎称要“看鱼”诱骗患有学习障碍独自在家的受害少女开门,随后将其强行拖入房间并施暴。事后被告用纸巾清洁后离开。
受害者于前年7月7日清晨约6时自行验孕呈阳性后报案。警方同日上门逮捕被告。
经妇产科医生检验,受害少女处女膜破损,并已怀孕约20周。该胎儿于同年7月16日引产。化学局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证实,被告为胎儿生物学父亲,吻合率高达99.9999%。
被告已婚并育有一名与受害少女同龄的女儿。
除了上述强奸罪外,被告早前还面对4项强奸罪及7项猥亵儿童罪,指他曾要求受害少女触摸其下体、用手指插入受害者私处及吸吮其胸部。被告今日在控方改以一项强奸交替控状下认罪。
法官莫哈末凯里判处被告入狱12年,鞭笞3下,服刑期间须接受辅导,出狱后仍须接受警方监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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