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日讯)一名国际银行客户关系经理涉嫌以不存在的债券投资计划,诈骗8名60至75岁乐龄人士共158万令吉,今日在地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7年、罚款4000万令吉及鞭笞24下。
被告邱永康(39岁,译音)今日在法官艾丽丝面前,承认16项欺骗罪及8项洗黑钱罪。
16项欺骗罪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8项洗黑钱罪则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法庭针对每项欺骗罪判处被告3至4年监禁及1下鞭笞,所有刑期同期执行,并从被告于2025年5月23日被扣留当天起算。
至于8项洗黑钱罪,每项判处3年监禁,刑期同期执行,另各罚款5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4个月监禁代替。
由于被告无法缴付罚款,综合刑罚后,被告共被判监禁7年、罚款4000万令吉及鞭笞24下。
案情显示,被告任职银行客户关系经理期间,负责协助客户处理包括单位信托、债券及定期存款在内的投资,以及国内外汇款业务。
他以可获取较高回酬的投资计划吸引银行客户,取得客户签名及生物辨识资料后,却没有将有关款项用于投资。
相反,被告在未获客户知情或同意下,通过DuitNow、银行间转账或银行本票,将客户款项转入第三方户头,再供自己使用。
副检察司蔡凯胜(译音)及玛丽雅代表控方出庭,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