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讯)一名男教师涉嫌性侵2名小学男学生,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对3项相关指控皆否认有罪,法庭允许他以以每项控状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根据新海峡时报,这名被告是46岁的莫哈末海鲁,他今早在芙蓉地庭面对3项性侵两名年仅11岁及12岁男学生的指控。
控状指他在2025年7月28日至8月9日期间,在日叻务葫芦顶一间学校的宿舍、食堂、课室、宿舍管理员房间内,以性为目的,对两名受害者进行身体性侵。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认所有的指控,主控官诺拉兹哈副检察司向法官塔斯尼建议,让被告每项控状1万5000令吉并附加相关条件进行保释。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期间禁止被告或其代表接触、骚扰两名受害者、受害者代表及控方证人。
被告必须在案件审结前,于每月首日向邻近警察局报到,并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法庭将案件定于10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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