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财政部官员供称,政府于1956年,因征用吉隆坡端姑阿都哈林路(前称大使路)的263.272 英亩(106.542公顷)土地(Duta Enclave),而向原有地主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支付的139万令吉赔偿金已绰绰有余,因此认为政府如今无需再另作赔偿。
财政部辖下的产业估价与服务局助理主任陈达宽(译音)指出,他已根据上诉庭于2025年6月24日的庭令,准备了专家估价报告,以定夺充足的赔偿金额,而庭令阐明根据1956年12月3日的市价,评定上述公司因政府非法侵占该片土地而可获的赔偿金额。
现年40岁陈达宽今日以答辩方证人的身分,为高庭评估作为诉方的上述公司应获政府支付的赔偿金额一案出庭供证时说,根据其分析结果,吉隆坡副县的第1348号地段是最好的对比地段,因为那是属永久地契的农业地。

“在针对时间、地点、发展潜能、面积及地形等因素作出调整后,该地段经调整后的价格是每英亩3320令吉,以该地段面积达263.272英亩计算,市价总值是87万5000令吉。
“基于政府之前已(在1956年)向诉方支付139万602令吉70仙,那笔赔偿金高于我建议的赔偿金额。“
因此,他认为,这已绰绰有余,高庭如今无需考量谕令政府向上述公司另再支付赔偿金。
高庭法官罗斯兰将于10月16日,继审此案。
上述地段目前设有各种政府大楼和设施,包括大马考试局、国家钩球体育场、国家档案馆、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内陆税收局、大马廉正学院和反贪会学院等等。
新闻背景
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是于2003年入禀高庭,起诉政府非法征用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被称为“Duta Enclave”的263.272 英亩土地,时任高庭司法专员祖拉雅哈亚于2009年12月29日,裁定该公司仍享有该地段的受益权,非法侵占土地的政府须赔偿。
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分别于2012年5月18日和同年11月21日,维持高庭判决。
该公司随后于2017年2月,入禀高庭起诉联邦直辖区土地产权注册官,要求高庭谕令后者执行2009年的判决,把土地产权转在该公司名下登记。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于2024年8月批准上述申请。
政府随后在去年6月24日在上诉庭上诉得直,虽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但裁定Semantan Estate公司有权获得赔偿金。
联邦法院在去年11月13日,不批准该公司针对上诉庭裁定联邦直辖区土地产权注册官,无需把土地产权转让予该公司的判决,提出上诉。
这宗土地案的争议始于政府在1956年,以132万5000令吉征收上述土地,因此法院当时谕令,高庭法官罗斯兰将负责根据1956年的市价,评估Semantan Estate公司应获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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