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一名华裔女子因有意与她指控出轨的丈夫离婚,而于2025年向高庭入禀民事诉讼,要求取得一名男童的报生纸,以证明男童是丈夫和另一名女子通奸所生儿子的说法,但高庭以女子的申请是在滥用司法程序等理据驳回。
现年33岁的丁姓(译音)女子是于去年10月15日入禀高庭,寻求获得庭令,强制第一及第二答辩人,即国民登记局和另一名钟姓(译音)女子,出示一名由后者于2024年8月1日诞下的男童报生纸。
然而,高庭司法专员尼松安纳肯尼迪于4月29日,驳回申请人的诉讼,并谕令后者需向第二答辩人,支付5000令吉堂费。
司法机构上周三(19日)发布司法专员撰写的完整书面判词,提及国民登记局证实钟姓女子确曾于2024年8月1日诞下男童,但报生纸的父亲栏目没注明父亲的资料。
申请人的立场是她需获得男童的报生纸,以供她在有意申请和丈夫离婚的诉讼中,证明丈夫与男童亲生母亲通奸的说法属实,而主张这是她为申请离婚必须取得的重要文件。
然而,司法专员说,国民登记局通过向高庭提交的宣誓书,证实男童报生纸中父亲栏目未记载生父的资料,反之是注明“未获得资料”。
因此,他说,男童的报生纸无法证明申请人指控丈夫通奸的说法,.也无法证明丈夫是该名男童的生父。
他补充,钟姓女子也已明确否认被指和申请人丈夫发展不当关系的指控,也否认该名男子是其儿子的父亲。
“我接纳第二答辩人的陈词,申请人寻求获得报生纸不是为了证明一个现有的事实,而是为了调查她怀疑的事。”
他形容,丁姓女子寻求获得男童的报生纸,是“撒网式查证”的申请,与她有意和丈夫离婚的诉讼无关,因此驳回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