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24日讯)一名男子涉嫌诈骗和冒充公务员,他今日被控时俯首承认冒充公务员的控罪,被判监禁3个月,至于诈骗控罪则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依兹占(34岁)于今年6月2日至22日期间,在位于鹅唛一个单位内,欺骗诺拉菲扎支付3万1500令吉,用于购买位于乌鲁雪兰莪的一块土地。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1年或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对此控状表示不认罪,案件择定11月17日过堂。
另外,根据第二项控状,他在位于鹅唛另一个单位内,自称是反贪会官员,并向莫哈末斯哈布丁展示有反贪会标志的工作证。
事实上,被告并非公务员,因此他抵触刑事法典第1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个月或罚款4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承认此控罪后,推事判他监禁3个月和罚款4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个月代替,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