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独家报导)坊间对恢复消费税的呼声越来越高,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谘询总监拿督蔡兆源指出,政府若要在现有销售与服务税(SST)中融入消费税(GST)的部分优点,最可能采用进项税(input tax)和销项税(output tax)抵扣机制,以解决现有销售税的“税上加税”问题。
他说,销售税由销售税和服务税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项主要问题是供应链各个环节可能重复征税,导致产品成本增加,进而影响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部分成本最终也可能转嫁给消费者。
他解释,消费税之所以能避免“税上加税”,主要是采用进项税和销项税的机制,商家可将购买商品时所支付的进项税,从销售商品时所收取的销项税中抵扣,最终只针对各个环节所增加的价值征税。

“如果要把这个机制融入销售税,也可透过另一种方式来达到类似效果。”
蔡兆源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出,大马经济研究院早前提出HSST(Harmonised SST,协调后的SST)的概念,若商家将商品出售给已注册销售税的商家,则无需向对方征收销售税;只有当商品最终出售给未注册销售税的商家或消费者时,才征收销售税。
他说,这样可避免税务在供应链中层层累积,达到类似消费税进项税和销项税抵销机制的效果,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税务。
他指出,若政府要落实混合模式的税制,必须先进行详细研究,以评估新税制对政府税收的影响。
“这不是短期内可以落实的政策,需要时间确定这个模式是否可行。”
他也说,政府要落实这种混合税制并不简单,因为全球都没有这样的税制,相关法令也需要进行大幅修改,同时没有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供直接借鉴。
蔡兆源补充,即使政府在该税制上仍在研究阶段,但也可以先在政策上提出方向,至于实际推行时间,则需视研究及准备工作的进展而定。

陈棋雄:先与业界磋商
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大马中小企业公会总会长陈棋雄呼吁政府,在提出销售税与消费税混合税制的具体方案后,应先与包括该会在内的业界进行深入及实质磋商,以确保有关方案的可行性,并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他说,销售税制度存在税负层层累积问题,若政府要把消费税部分元素纳入现有的销售税制度,就须探讨如何有效整合两种税制,确保新制度能改善现有的“税上加税”问题。
他提到,政府改善税制时,也应考量企业执行新制度所承担的税务行政及合规负担,表明相关程序应尽量简化,避免企业因配合新制度而大幅度调整系统,进一步加重营运成本。
除了担忧引起新一波涨价潮,陈棋雄也担忧新制度的退税流程不够有效率,将进一步加剧企业现金流的压力。
他坦言,企业目前还面对多项政策带来的营运成本压力,在层层成本叠加下,七八成企业都面对现金流问题,只是程度不一。
询及对税制的选择,陈棋雄认为,若政府能恢复消费税将会是最好的做法。
“若政府选择不恢复消费税,则应设法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