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5日综合电)泰国国家旅游政策委员会已批准向外国游客征收450泰铢(约55.45令吉)旅游费的原则草案;泰国旅游与体育部透露,收费最早可能于明年4月实施。
《民族报》报导,拟议收费适用于经航空、陆路或海路入境的外国游客,每人统一征收450泰铢,这比早前拟议的航空旅客收费300泰铢,以及陆路和海路旅客收费150泰铢来得高。旅游与体育部说,新收费标准是根据研究,并采用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模型计算后制定的。
计划将分阶段实施,初期先向航空旅客收费,有关公告将在《皇家公报》刊登180天后生效;陆路和海路旅客则在第一阶段实施约360天后才开始缴费,以让当局有时间处理边境关卡,尤其是马泰边境的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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