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男警与已婚女警承认幽会,分别遭判罚款2000令吉及3000令吉。
两名被告莫哈末苏克里韩查(40岁)及英丹苏丽雅阿都卡迪(33岁),今日在甲市爱极乐伊斯兰高等法庭法官莫瓦迪仄曼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两人于今年5月14日晚上11时57分左右,在甲市峇株安南马士美拉花园一间出租房间内,与非合法配偶或非合法近亲(Mahram)的异性共处密室,有关情况足以引起猜疑,男被告的行为抵触1991年马六甲州伊斯兰教法罪行法令53(1)条文,而女被告的行为触犯相同法令53(2)条文。
法官在宣判前,对两名身为执法机构成员,但涉及伊斯兰教法罪行表示失望,尤其是社会寄望警察维护民众安全,但他们却涉及违法行为。
法官强调,身为警员绝不能成为漠视法律的理由,反而更应该以身作则,成为社会的榜样,而且未婚男女或非近亲在封闭场所共处,属于伊斯兰教法所禁止的行为。
他提醒两名被告应从此次判刑中吸取教训,切勿重犯。

法庭判处莫哈末苏克里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6个月;英丹苏丽雅则被判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4个月。
此外,主控此案的甲伊斯兰教法检察署首席伊斯兰教法副检察司旺马哈尤丁在陈词时说,两名被告身为执法机构成员,在事发时被宗教局执法官员上门取缔时不愿开门,直到屋主介入及打开,让官员进行检查才揭发此事。
他说,两名被告身为警员,理应具备高度廉正操守,但有关行为可能影响民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