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南10日讯/独家报导)14岁男中学生被控谋杀16岁女学姐叶芯嫙一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控方今日传召查案官出庭供证,并把大约70个证物呈堂,辩方将在明日开始盘问查案官。
由于在此案被控谋杀的是未成年者,因此控方此前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向高庭法官阿德琳申请以清堂审讯的方式聆审此案后,媒体不获准进入庭内采访。
少年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今日在案件审讯结束后,向《中国报》指出,控方今日传召查案官出庭供证,并将多份报告,包括学校记录学生到校上课的报告、字迹报告、毒理学报告、警方绘制案发现场的草图、扣押涉案少年及死者的个人物品,包括手机和书包等呈堂。

他披露,辩方将在明日开始盘问查案官,预料可在明日完成盘问工作,控方接着将可针对辩方盘问查案官的内容,要求查案官作进一步解释,若一切顺利,控方则将可在明日宣告完成举证工作。
14岁男中学生于2025年10月14日,在校园持刀刺死16岁学姐叶芯嫙的案件曾一度轰动全国,他于同年10月22日在推事庭被控谋杀罪。
此案转交高庭审理后,这名少年于今年2月12日在高庭否认犯罪;他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约9时20分,在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一间国中底层的女厕二号厕所,谋杀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及不少于少12下的鞭笞刑罚。
然而,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文,任何人在犯案时,若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不能被判处死刑,而是将遭还押监牢,还押期限则交由国家元首或州统治者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