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波德申一只小狗遭车辆撞击后死亡,马来西亚流浪动物协会(SAFM)促当局勿急于以“意外”定案,尤其闭路电视疑显示,小狗遭同一辆车先后撞击两次,要求警方及兽医服务局(DVS)展开全面、独立及以证据为基础的调查。
SAFM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会知悉警方将事件列为意外,并把案件交由DVS处理;惟第一次撞击是否属意外,与车辆随后再次移动造成第二次撞击,是两个需要分开查明的问题。
该会根据所查看的闭路电视画面指出,第一次撞击可能确属意外,SAFM在没有证据下不作其他指控;但画面显示,车辆撞击小狗后曾停下,一名乘客开门并疑似查看当时仍存活、受伤的小狗,随后车辆再次移动,小狗疑遭第二度撞击,车辆最终离开现场。
SAFM主席卡莱瓦南强调,该会并非指控司机蓄意撞死小狗,也没有要求当局预设任何人有罪,而是要求当局查明车内人士在第二次撞击前,是否已知小狗受伤,以及第二次撞击究竟如何发生。
他说,调查应涵盖完整闭路电视画面、目击者证词、车辆行驶情况及其他可取得的证据,再作出适当结论。
SAFM指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动物”包括狗,而法令第52条列明事故发生后,在适用情况下涉及停车、报案及提供合理援助等责任。
鉴定涉事车辆及车内人士身分
马来西亚流浪动物协会认为,若调查证据显示涉及任何可能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虐待条文的行为或疏忽,包括导致动物承受不必要痛苦或折磨的行为,当局也应予以考量。
该会促请兽医服务局及相关执法单位,保存及检查完整、原始及未经剪辑的闭路电视画面;鉴定涉事车辆及车内人士身分;查明车内人士在车辆再次移动前,是否已知道小狗遭撞受伤;查明第二次撞击的具体经过;查明现场是否有人提供援助;调查是否履行所有适用的事故通报责任。
该会也促请当局保存及检查周边其他闭路电视、行车记录仪画面、目击者证词及相关兽医证据,以完整证据评估事件,而非仅根据一段经剪辑或有限的短片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