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律师公会认为,任何遣返5000名缅甸难民的计划,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并进行个人风险评估,确保没人被遣返至可能面临迫害或严重伤害的地方。
该会主席阿南拉杰斯指出,政府必须坚持不遣返原则,即禁止将任何人遣返至其生命、自由或人身安全可能受威胁的国家。

《新海峡时报》报导,他说,这应与尊重人权的难民保护框架相辅相成,表明有关框架应与难民社群、联合国难民署及公民社会进行有意义的磋商而定。
他促请政府,公布据称与缅甸达成的遣返安排关键条款,包括筛查程序及执行保障措施。
他也呼吁政府在过渡至难民登记文件(DPP)期间,继续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表明该署的难民身分认证程序不应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