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一名24岁印裔穆斯林学院生因醉驾失控追尾撞及共乘摩哆的印裔夫妻,导致两人头部重创当场毙命而被控谋杀后,被告今向高庭申请撤销2项谋杀控状,但控方已提出初步反对。
被告达尼斯拉曼代表律师希尔温告知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辩方有意针对控方提出的初步反对,提交书面陈词反驳有关论述,因此要求高庭另择日聆审其当事人的申请;这获高庭批准,订于8月17日聆审此案。

被告在其申请中,主张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提控他的决定,是具恶意、无理及违宪的,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和8条款。
他主张,在没有杀人意图下,控方在交通意外案件中,援引谋杀条文提控涉案者,有违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理应撤销他被控的2项谋杀控罪。
主控官莫哈末法利副检察司过后告知媒体,控方昨日是以辩方申请,存在不符合程序的缺陷及没遵循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为由,而提出初步反对。
达尼斯拉曼于5月15日被带上推事庭,被控于5月2日凌晨5时30分,在隆市安邦路靠近大东方大厦一带,失控撞死共乘摩哆的印裔夫妻多莱辛甘(61岁)和莫娜嘉(56岁)。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