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高庭将于8月12日裁定,是否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申请,暂缓执行她被谕令向黎巴嫩珠宝商支付逾6746万令吉的判决,直至其上诉庭上诉审结为止。
高庭此前裁定,罗丝玛须向有关珠宝商支付相等于43件寄售珠宝首饰总值的款项,涉及金额逾6746万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玛丽安今早在聆听罗丝玛代表律师里扎拉欣和黎巴嫩珠宝商世皇贸易SAL公司代表律师威诺塔妮陈词后,择定下周三(12日)早上10时,宣判是否批准罗丝玛的暂缓申请。
威诺塔妮今早陈词时,表明其当事人反对罗丝玛的申请。
罗丝玛寻求暂缓执行的是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于6月10日,裁定黎巴嫩珠宝商在向罗丝玛追讨曾寄售给她43件总值6746万1027令吉37仙(1456万7270美元)的名贵珠宝首饰一案中胜诉,因此谕令她需向该公司支付款项。
郭树顺当时宣判时指出,起诉人已于2018年2月10日,以寄售方式,安排把44件珠宝首饰交给罗丝玛鉴赏和选购,后者也证实收到这些珠宝首饰。
因此,他说,诉辩双方已构成1950年合约法令第101条文阐明的“委托保管”法律关系,罗丝玛是受委托暂时保管珠宝的人士,但珠宝首饰拥有权仍属起诉人。
他指出,罗丝玛最终没选购有关首饰,却没把其中43件归还给珠宝商,也无法明确交代珠宝是在何处,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这已初步证明她身为暂时受委托保管有关珠宝首饰的人犯下疏忽问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世皇贸易公司是于2023年3月29日入禀高庭起诉罗丝玛,追讨该公司这批珠宝首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