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4日讯)“巴生光华独中校外撞后逃二死一伤案”今日过堂,但基于控方的具体调查报告仍未完成,因此巴生推事嘉蒂雅迪妮将此案展至今年11月5日,再度过堂。
该案今日在巴生法庭过堂时,主控官沙兹曼副检察司指出,此案的相关化学报告、法医解剖及医学报告无法及时提呈上庭,有待择日过堂,有关提议获得辩方律师代表董冠麟的认同。
尽管如此,沙兹曼没有提出要求修改控状条例,被告洪金来面对的鲁莽驾驶致死他人的罪控,仍然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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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金来今早8时半在亲人陪同抵达巴生法庭,穿着同样的灰红花衬恤及带口罩,坐在庭外走廊长椅静候两小时,神情淡然。
被告代表律师董冠麟指出,控方的调查报告尚进行中,此案相关文件包括警方调查报告等未出炉,法庭推事将此案展至11月5日过堂。
此案于今年5月15日晚上7时30分,在雪州巴生新城北干峇鲁路,靠近光华独中前发生。
被告洪金来涉嫌鲁莽驾驶,导致年龄分别57岁及62岁的姐妹黄玉芳及黄玉婵惨死,而受伤少年则是死者黄玉芳的儿子。
洪金来于5月21日被控上巴生推事庭,面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1年修正案)第41(1)条文的提控,一旦罪成可判处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并罚款最高2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被告当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人担保下保释候审,同时驾照暂时被吊销至此案审讯结束。

家属将提民事诉讼
死者黄玉芳及黄玉婵的家属将透过其它法律途径索偿,包括民事诉讼,为3名死伤者讨回公道。
死者家属的旁听律师代表陈俊达指出,该律师团正在收集相关文件,并深入研究此案,不排除会采取法律行动。
“我们正在等待家属的进一步指示,以便采取适当的民事索偿,或其它意愿的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