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日讯)5名台湾籍男女被控涉嫌贩运一名喀麦隆籍女子,并涉嫌对其进行劳动剥削,今早被控上北海法庭,皆否认有罪。
这5名被告分别为曾德斯(27岁,译音)、廖少伟(36岁,译音)、洪明宏(35岁,译音)、曹志颖(35岁,译音)、郑薇婷(29岁,译音),今早在威中警方押送下来到法庭。
根据控状,5名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6日傍晚7时,在威中大山脚北武拉必路(Jalan Utara Berapit)一间单位,共同贩运一名非儿童的喀麦隆籍女子,并利用受害者处于容易遭受人口贩运危险的脆弱处境,作为劳动剥削用途。
他们因而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670号法令)第1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并可另加罚款。
被告聆听通译员以中文直译宣读控状后,有些表示不明白控状内容、有些则说:“我们没有贩卖人口,我不认罪”,因此被告皆否认有罪。
基于查无被告们的入境记录,因此法官不准保释外出,被告代表律师纳文向法庭申请给予3周时间,以查证5名被告的入境记录。
此案主控官为娜迪拉副检察司,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师则是R.维克拉曼。
法庭随后裁决,将案件展延至9月1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