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疑涉及金钱纠纷,6名男子包括一名中国籍男子,被控持铁棍伤人、勒索及非法逗留3控状,认罪后被判罚款4万6500令吉 。
6名被告包括42岁的三苏阿利夫、32岁的徐义豪、26岁的锺文辉、33岁的陈振福、27岁的莫哈末阿泽马,以及40岁的中国籍男子陈贤飞。
根据首控状,三苏阿利夫、徐义豪、锺文辉、陈振福、莫哈末阿泽马被控于7月20日晚上7时至隔天凌晨2时之间,在甲市某公寓一单位,用两支铁棍蓄意致伤中国籍男子张小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危险武器伤人),并与第34条文(共同行动)同读。
(视频:郑素瑾)
第二项控状指徐义豪及陈贤飞在相同时间及地点,涉嫌勒索中国籍男子黄瑞典,并在没有合理理由下,强行夺走一枚百达翡丽名贵手表,触犯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并与第34条文同读。
此外,陈贤飞也被控在没合法准证逗留马来西亚,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6(3)条文下受罚。
蒂威雅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以儆效尤。

6名被告代表律师杨紫冰求情说,6名被告已深感悔意,希望法庭轻判 。
她说,多数被告已婚且需负担家庭开销,部分人做园丘工作,事件导火线是因金钱纠纷引发误会,涉案者彼此认识。
推事莎达希娜最终裁定,5名被控持铁棍伤人的被告各被判罚款6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8个月监禁代替。
被控勒索罪的徐义豪及陈贤飞,各被判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8个月监禁代替。
另外,陈贤飞非法逗留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8个月监禁代替。(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