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朝圣基金局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揭露,涉及多宗严重失职案的5名前高管,原本面对包括辞职在内的纪律处分,但在上诉后获减轻处分,改为降职、严厉警告和冻结加薪。
报告指出,该局领导层自2018年7月更迭后,对上述5人采取纪律处分,但多项重罚在上诉后减轻,目前他们仍在该局总部或旗下子公司任职。
涉及人员有集团前总营运长拿督阿迪阿祖安、前总财务长拿督罗再达奥马、前企业服务与产业高级总经理利菲纳、前人力资源总监莫哈末希山哈伦,以及前法律顾问哈丝丽娜。
报告显示,5人涉及4大案件,分别为出售集团子公司PT TH Indo Plantations股权、未经部长批准向朝圣基金局基金会捐献2212万令吉而违反1965年公司法令、2017年派息宣布事宜,以及提交虚假申索。
报告也指出,其中数人涉及超过一项纪律指控,如罗再达涉及3宗,莫哈末希山及哈丝丽娜则各涉及2宗案件。
在出售股权案中,纪律委员会原在2021年4月决定革除罗再达、利菲纳、莫哈末希山及哈丝丽娜职务,但纪律上诉委员会于同年9月改为降职。
至于向基金会捐献2212万令吉一案,罗再达、阿迪阿祖安及莫哈末希山原本被降职;经上诉后,罗再达与阿迪阿祖安改为严厉警告,莫哈末希山则改为警告及冻结加薪。
在2017年派息宣布事件中,罗再达原本遭革职,经上诉后改为降职;哈丝丽娜则在另一宗虚假申索案件的上诉遭驳回,维持降职处分。
皇委会也批评朝圣基金局纪律程序过于缓慢,从当事人提交陈情至作决定,最短耗时10个月,最长甚至历时1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