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综合电)台湾台中一名女子A女于1993年与前夫B男结婚,直到2010年才发现B男是同志,不但多次与陌生男子发生性行为,还长期施用毒品,并确诊感染爱滋病毒(HIV)。
A女在经历多年的离婚诉讼,台中地院在今年裁判准离婚,B男还要负担30万台币(约3万7946令吉)的损害赔偿。

妻子发现丈夫哪些秘密?
根据判决书记载,A女指出,她与B男于1993年结婚,直到2010年才发现B男与同性友人发生逾越“普通朋友”社交分际的行为,即使立下承诺书,仍无悔改之意,持续与多名不特定人士发生性行为,之后还发现他确诊感染爱滋病病毒,长期吸食、持有二级毒品。
她向法院提出哪些请求?
A女主张,B男将注射器、不明粉末藏匿于家中储藏室、天花板等处,严重危及她与子女的健康,而且B男因为长期施用毒品的关系,导致情绪暴躁、精神委靡,经常对她发怒,长期深陷在不安之中,因此请求法院判准离婚,还要求50万台币(约6万3243令吉)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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