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因涉及“私人之间能否援引宪法维权”的重大法律争端,上诉庭在听取华裔伊斯兰传教士黄伟雄被控传授未成年人秘密改教方式一案的冗长陈词后,决定保留判词择日宣判。
由拿督莫哈末再尼、拿督纳查林及拿督斯里拉蒂法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指出,需要更多时间深入研究案中的法律课题。

莫哈末再尼指出,为示公平,宣判时将一并发表完整判词,并预料本案最终或上诉至联邦法院。法庭已定于8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以敲定宣判日期。
吉隆坡高庭此前裁定,8名非穆斯林家长有权起诉黄伟雄。高庭认为,黄伟雄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教导未成年人秘密改教,已侵犯宪法第12(4)条款赋予家长决定子女宗教信仰的权利,并已于去年下令黄伟雄删除相关视频。
上诉聆讯中,辩方律师诺拉查里主张,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仅规范人民与国家机器的关系,不适用于私人民事诉讼,且黄伟雄并非公共机构。他还辩称视频仅解答教义,并无证据显示有儿童因而改教。
对此,代表8名家长的律师维斯瓦纳登反驳称,高庭裁决完全正确,若不删除视频将持续引发社会混淆。
他强调,本案关乎宪法权利保障而非宗教,即使干预宪法权利的是私人,法庭也须确保宪法权利得以执行,且视频内容实际上是在鼓励未成年人秘密改教并向父母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