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23日讯)一名中年女房产代理涉嫌挪用客户交付的20万令吉购屋款,导致买卖及转名手续无法完成,今日被控失信罪。
根据案情,36岁的印裔事主今年3月28日在Mudah.my网站浏览到一则森州芙蓉珠碧丽克拉那花园(Taman Jubli Klana)的卖屋广告,随后联系房产代理被告 M. 莎拉苏慕年迪(50岁),达成协议购买32万令吉的 房子。
事主向银行申请12万令吉房屋贷款,余款以现金支付。
被告当时向事主声称,若先付清余款将有助加速房贷审批程序。事主于4月1日先汇入3万2000令吉订金至Blue Sky Realty公司银行户头,并于同月16日再支付16万8000令吉余款,总计20万令吉。

5月1日,事主虽接获通知指12万令吉房贷已获批,但被告却未将之前付的20万令吉交给屋主,导致后续的买卖及产业转名手续全面停摆。
屋主代表律师随后证实,至今从未收到任何购屋款项,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署买卖合约(SPA)。事主惊觉所付的20万令吉,已被挪作他用 ,遂前往警局报案。
被告今日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6 失信条文,她不认罪。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法官原本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随后在接受被告的减刑申请后,将保释金调低至1万令吉,案订8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