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正研究落实“维修权”(Right to Repair)概念,赋予消费者向汽车制造商取得车辆技术资料的权利。
内贸部副部长拿督傅芝雅说,这概念不仅让车主可自由选择维修车厂,也确保他们能取得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
“政府正探讨建立‘维修权’框架,让本地修车厂可取得维修及保养车辆所需的技术资料、零件及工具。

“若车辆仍在保固期内,我们当然鼓励车主到授权代理维修中心保养,否则保固期将失效。但保固期结束后,消费者应有权选择其他修车厂。”
傅芝雅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中,如是回答上议员丹斯里卢成全的提问。
她说,我国目前尚无法律依据,要求车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但政府正从保障消费者权益角度研究此事,同时也是时候全面检讨是否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维修权”法,以平衡消费者权益和车厂知识产权。
她还说,内贸部会研究目前多国,已推行“维修权”法制度的模式,如法律框架、消费者成熟度及产业生态做法等,以寻找最适合大马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