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一名甲州移民局官员在7个月内,先后7次向同一名涉嫌窝藏女外劳的饮食业男子,索取1950令吉而遭举报后被捕,今日在反贪法令下被控。
39岁被告莫哈末纳斯鲁,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反贪法庭面对7项贪污罪名指控。

控状指被告于2025年1月至1日至同年7月10日之间,身为马六甲移民厅官员,在甲州万里望麻坡路向一名餐厅业者索贿总数1950令吉,触犯2009年反贪法令第 16(a)(B) 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不少于贿赂数额或贿赂价值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本报王绍其摄)
反贪会主控官莎丽娜,建议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被告也需交出护照,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和不得骚扰案件证人。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求情时,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他身上只有向亲人借来的5000令吉,同时指他需承担4名孩子和母亲的生活费。
法官莫哈末卡米尔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担保,同时批准主控官提出的附带条件,案件也订今年8月26日过堂。
根据案情,被告每个月向该名饮食业者索取各300令吉,第7个月索取150令吉,最后两次索取的款项是汇入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索款是作为不对付一名在餐馆工作,没有任何证件的印尼外劳女子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