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地庭今日裁决,已故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遗孀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所涉及的3项总额达280万令吉贪污案,获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罗斯里阿末指出,辩方在抗辩阶段已成功对控方提出的3项控罪提出合理疑点,因此裁定芝芝依芝蒂无罪释放。
他在判词中解释,根据司法判例,控方必须证明串谋罪主犯,也就是已故邦莫达,确实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所规定的收受贿赂罪。
“然而,本案于2025年12月5日出现新进展,即主犯已离世。在控方提出申请后,本庭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裁定已故被告无罪释放。
“基于上述裁定,死者在法律上被视为无罪,因为法庭并未对他作出有罪裁决。换言之,控方未能以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证明死者犯下收受贿赂罪。”
他说,由于主犯已获判无罪,直接影响控方对芝芝串谋控罪的举证工作,必须先证明主犯确实贪污才构成串谋,因此无法裁定芝芝串谋成立。
相关新闻 >>邦莫达夫妻受贿案|邦莫达妻是否罪成 地庭720裁决罗斯里也说,芝芝在自辩时供称她不知情,也未曾参与邦莫达担任FELCRA主席期间的任何公务,相关说法得到第26名控方证人,即FELCRA前总财务长莫哈末阿兹米供词中得到证实,因此法庭认为芝芝证词可信。
“这进一步证实被告无罪主张,她只是将第24和第25名控方证人,即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迪与诺海丽,介绍给邦莫达和第26名控方证人认识。
“被告并未预料第24及第25名控方证人会因这次引介而支付介绍费,有关介绍费也是对方自愿支付,被告没有告知邦莫达自己收取介绍费,邦莫达对此也不知情。此外,被告也没介入邦莫达的工作及财务事务。”
芝芝依芝蒂在闻判后眼泪盈眶。

根据控状,芝芝依芝蒂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之间,在雪州美拉华蒂花园的大众银行分行,串谋时任联邦土地复兴与统一公司(FELCRA)非执行主席,即其丈夫邦莫达收取220万令吉,作为让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至于第2及第3项控罪,芝芝被控串谋邦莫达,分别收受信托基金经纪马迪提供的26万2500令吉,以及诺海丽提供的33万7500令吉贿款。
地庭在2022年9月2日裁决邦莫达夫妇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但2023年9月7日,高庭批准他们提出检讨和撤销地庭判决后,获宣判无罪释放,控方随后于9月18日提出上诉。
2024年11月8日,上诉庭推翻无罪释放的判决,谕令邦莫达与芝芝返回地庭自辩。
主控官为刘浚豪与莫哈末法德里副检察司;辩方律师则是拿督斯里古马拉德兰、阿迪木兰和里达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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