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一名涉嫌性侵犯和刑事恐吓案的印裔男子被警方拘捕后,不仅在警局辱骂警员,也威胁一名自愿警察,今日被控上法庭。
32岁被告阿祖南有3项罪名,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推事庭。
首控状指被告今年7月13日下午4时35分,在武吉峇汝一间公寓单位,恐吓一名16岁少年欲纵火烧屋和伤害少年的家人,触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拍摄:王绍其)
第2控状指被告于7月13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峇汝警局出言辱骂警员,触犯1967年警察法令第90任何人在警局内暴乱、猥亵、无礼或侮辱条文,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年监禁,或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控状指被告于7月13日晚上9时30分,在双溪布达路刑事恐吓一名志愿警察,触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
此外,被告在地庭面对另一项控状,指被告于7月13日下午4时30分,在武吉峇汝一间公寓单位触摸一名少女胸部,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犯法令,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在两个法庭对所有罪名否认有罪,法官也不允许被告担保及需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案件于今年8月18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