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讯)1名隶属柔佛州昔加末警局的年轻警员,因在怡保一家娱乐场所吸毒,今日被控上怡保推事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艾查占里(26岁)案发时是伍长警阶,他今日在怡保推事S普妮塔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4月5日凌晨5时04分,在怡保一家娱乐场所的包厢内,将危险毒品氯胺酮及摇头丸摄入体内,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案件也援引同一法令第38B(1)条文,意即被告在服刑后,可被谕令接受为期2至3年的警方监督。
副检察司莫哈末祖卡奈因,建议法庭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努纳兹拉,则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因被告尚未结婚,并需照顾年迈体弱的父亲。
推事最终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订于8月26日过堂,以提交文件及委任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