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安盛专案(Projek SAMA)强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若真有意为其SRC案的刑罚寻求特赦,他就必须确保其剩余的三宗官司均获得法庭彻底审结。
安盛专案发文告指出,这些未审决案件包括目前正在上诉的一马公司洗黑钱与滥权案,虽此案已被判监禁15年及罚款113亿令吉,以及正在审讯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案及SRC案。
安盛专案呼吁纳吉及其家人,停止试图通过选票施压或王宫游说来寻求“VIP免罪出狱卡”。
文告说,若想早日获得释放,纳吉必须做好以下三件事,第一是确保其剩余的一马公司丹诺案(1MDB-Tanore)、IPIC案和SRC2案全面审结,无论是通过司法审讯程序,还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72C条文展开认罪协商。
“第二,承认罪行并向全体马来西亚人民公开道歉,为侵吞公款忏悔,而不是一再抹黑刑事司法制度并自诩为‘政治迫害的受害者’;第三,永久退出马来西亚政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