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夫妇被控3项涉及阿窿纵火包括掷汽油弹控状不认罪,2人各别获准以1万1000令吉保外候审!
这对皆34岁的夫妇迪纳卡然(电召车司机)及拉特妮丝瓦妮(特殊儿童看护中心职员),今日被带往怡保地庭面控。
首控状指两名被告被于6月4日清晨约4时,在近打县拉沙基镇掷汽油弹,造成一名女子的住家及轿车受损。
第2控状指两人於6月11日清晨5时,在万里望升旗山苏丽雅花园纵火,蓄意烧毁4间住家;第3控状则指夫妇於6月12日清晨3时30分,在怡保万里望柏斯达里路纵火,导致一间住家的大门受损。

两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436条文及435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至14年或20年,及罚款。
此案法官为艾努莎琳,主控官为拉威纳副检察司,而2名被告则无代表律师;法官获准2人以各1万1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于8月11日过堂。
此外,迪纳卡然在怡保推事庭面对另3项泼红漆控状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7500令吉,若无法则需以监禁6至7个月取代;而拉特妮丝瓦妮则对2项泼红漆控状否认有罪,获推事准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8月19日过堂。
此案推事各别为布妮达及诺里占,主控官则为莫哈末祖卡奈副检察司及妮莎丽妮副检察司,代表2名被告的则是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陈康仁及斯纳拉西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