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非政府组织SIS Forum批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早前在国会下议院发表“堕胎在法律上是违法”的言论,并指有关言论没有准确反映我国刑事法典第312条文的真实法律定义,更容易加深社会上早已存在的误解。
该组织指出,政治人物在国会发表的言论,对社会大众的认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官方传递信息必须有助于提升公众的法律常识,而不是传播误导性资讯。
SIS论坛在文告中指出,大马社会对堕胎法律的认知仍处于极低水平,这会带来极其严重的现实后果。

“如果女性不了解在法律下享有的健康保障与权利,在面对高风险妊娠时,她们可能会推迟或不敢寻求专业的医疗建议,甚至可能因为走投无路而冒险选择不安全的非法堕胎管道,进而威胁到生命。”
文告说,刑事法典第312条文阐明,如果注册医生基于“善意”原则,判断继续怀孕会给孕妇的生命带来巨大风险,或严重危害孕妇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则可以合法为孕妇终止怀孕。
文告也说,卫生部官方颁布的终止妊娠指南,也同样秉持这一立场。
另一方面,公民组织全民尊严(Martabat untuk Semua)主席埃普丽尔张(April Chang)促请林慧英撤回有关言论。
她说,作为被赋予守护女性健康、权利及福祉重任的副部长,发表这样的言论,极为不妥。
“这不是可以轻易忽略的小疏忽。这是一次严重的行政失职,极有可能导致需要合法医疗流产的女性因为恐惧法律制裁而退缩,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