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一名汽车维修厂业者因被指在2025年,用一把巴冷刀严重致伤一名男子,砍伤后者的手脚和身体,今日在地庭被控,但他否认有罪。
现年42岁的被告德威德兰今日在法庭通译员向他宣读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艾努峇希拉多娜面前,否认犯罪。
他被控于2025年1月25日晚上11时30分,在雪州蒲种十四哩的茉莉花园,故意严重致伤39岁的受害人卡迪格炎,砍伤后者的身体、手部和脚部。
因此,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蓄意用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也可被判罚款或鞭笞。

被告否认犯罪后,主控官阿米尔赛夫拉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让被告以2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同时,控方也要求法官设下附加保释条件,包括被告定时需到住家邻近的警局报到、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尤其是受害者以及护照得交由法庭保管。
辩方代表律师莫哈末沙夫万则以其当事人的妻子在完成脊椎手术后,目前正在接受康复治疗、夫妇俩育有一名孩子,而且被告的车厂也因此案被迫关闭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需遵循控方建议的上述附加条件,同时择定此案将于8月13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