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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曼理工免税10年变3年︱ 马汉顺: 拉曼免税架构遭改  新条件才是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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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懒包/子母
拉曼理工免税10年变3年︱
马汉顺:
拉曼免税架构遭改 
新条件才是真问题
引言:附带多项新的限制条件,包括学校学费丶租金等教育机构正常收入却不能获得免税
#霹雳人 #拉曼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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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8日讯)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马汉顺指出,拉曼教育基金面对的关键问题,不只是原本宣布的10年税务豁免变成3年,而是财政部附带的新条件,已彻底改变过去沿用多年的免税架构,这才是真正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方。

他说,这套架构并非临时安排,而是在拉曼学院于2013年升级为拉曼大学学院时,根据高等教育部要求成立拉曼教育基金会接管资产与负债,并获得教育部及内陆税收局一致同意及批准后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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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拉曼学院在升级前,本身享有公共学院免税地位,而拉曼学院信托基金及拉曼学院学生贷款基金也分别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享有免税资格。


他发文说,2013年,随着高教部要求成立担保有限公司接管学院资产,拉曼教育基金会正式成立,并依据第44(6)条提出申请,最终获得批准。

“当时唯一条件,就是将原有两个基金的免税资格整合至拉曼教育基金会名下,有关安排获得拉曼董事会丶基金受托人,以及教育部和内陆税收局一致同意。”

他指出,拉曼教育基金会于2021年收到内陆税收局发出的通知,原本没有期限限制的第44(6)条批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

他说,基金会随后依照规定申请延长,却遭拒绝,因此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出上诉。

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马汉顺
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马汉顺

■财政部附加多项新规 外资捐款不再允许

马汉顺说,首相今年2月到访拉曼理工大学时,公开宣布所有教育基金会在第44(6)条下的批准资格将自动延长10年,让华社及校方都认为问题已经解决。

“然而,直到财政部于6月23日发出正式批准函,我们才发现所谓的批准不仅只有3年,而且附带多项新的限制条件。”

他说,根据财政部函件,除了把免税期限限定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基金会还必须遵守多项新增规定,包括不得接受外国来源资金,只能接受个人及公司捐款,同时必须按照指定用途运作,并每年向内陆税收局提呈经审计财务报告,否则政府有权撤销有关资格。

马汉顺说,更令拉曼无法接受的是,根据最新条件,只有社会捐款可享有免税待遇,学校学费丶租金等教育机构正常收入却不能获得免税。

■马汉顺促恢复第44(6)条免税地位

马汉顺强调,拉曼教育基金并非营利机构,无论是社会捐款丶学费或租金收入,都不是学校拿来牟利,而是全部投入教学丶奖助学金丶校园建设丶学生贷款及改善教育资源,最终都是回馈学生。

“如果连这些教育收入都要征税,最后承担成本的不是学校,而是学生,受影响最大的正是来自中下层家庭丶需要依靠拉曼完成高等教育梦想的孩子。”

他说,政府长期援助拉曼,并非任何政治施舍,而是历史因素所形成,也是政府与马华前辈之间协议的一部分。

他说,马华坚持要求恢复原有10年税务豁免安排,并非为了政党利益,而是为了维护国家教育体系及华教发展。

他促请首相兑现今年2月作出的公开承诺,让拉曼教育基金恢复与过去相同的第44(6)条免税地位,在维持原有架构下给予10年税务豁免,不附加任何改变制度的新条件,真正贯彻政府支持教育丶培养人才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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