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3名印裔男子因纵火,焚烧印裔网红“詹德拉老师”(Cikgu Chandra)妻子的3辆轿车,今日被控上地庭时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为拖车司机A.古马兰(34岁)、保安S.吉申奈尔(32岁)及罗厘司机P.苏仁德兰(37岁),被控于3月10日凌晨3时,共同纵火烧掉属于M.斯丽乌玛玛合丝华丽(50岁)的2辆第二国产车,及一辆宝腾轿车,造成损失约8万令吉。
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4年或罚款。
主控官诺法兹琳副检察司不建议保释,因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
“如果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准予保释,控方建议每名被告保释金各为1万令吉,并附加其他条件,如到警局报到、不得干扰证人,以及向法庭交出护照。”
3名被告代表律师威尼斯则说,由于被告需要养家糊口,况且在整个调查过程都给予良好配合,因此要求法官允许他们保释。
法官诺鲁兹拉华蒂最终允许每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控方提出的附加保释条件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