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日讯)七旬华裔女商人声称在过去13年,遭一家四口误导投入近450万令吉多项投资项目,包括购买度假屋、公寓、香港股票等,于2023年入禀法庭民事诉讼,向4人追讨财物损失。
现年72岁的洪顺英透过吴健南律师,在甲市爱极乐高庭起诉郑福成(71岁,第一被告)、林护笙(72岁,第二被告)、郑凯雄(43岁,第3被告)、郑凯金(46岁,第4被告),以索取448万8980令吉的损失。(人名皆译音)

据了解,在东马、西马及汶莱经商的原告,于2000年认识第二被告及家人。于2013年起,原告在第二被告及家人怂恿下,分别在马六甲、吉隆坡、汶莱等地,投入巨资进行多项计划,包括在马六甲购买度假屋、在吉隆坡购买公寓、投资香港股票、投资口罩生意、借贷、外汇等。
直到2023年,原告发现投资项目有蹊跷,因此于2023年12月8日入禀法庭,向一家四口追讨448万8980令吉的损失及诉讼费用等。
此案于今午在第3高庭拿督斯里拉惹瑟葛兰面前,进入开审。4名被起诉当中,只有3人出庭,3人在没代表律师情况下,自行辩护。
法庭于今日核对所有呈堂文件后,择定明日下午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