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综合电)台湾《烟害防制法》将修法,持有电子烟最高可重罚10万台币(约1.29万令吉),对此,台湾国健署长沉静芬在周四(25日)表示,提高罚则盼能加强吓阻效果,等法案完成审议、公布后,会设定1个月的缓冲期,同时规划电子烟自动放弃、回收机制,持有者能主动缴回违法产品,就能避免触法遭罚。
台湾行政院会在周四通过《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制造、输入、贩卖及供应电子烟等行为,依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及数量等因素,纳入刑事责任规范,情节重大最高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罚金。持有电子烟者,罚款金额提高3万元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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