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鉴于卫生部已通过律政署,就高庭裁决政府将液态尼古丁(电子烟液)从毒药清单中移除决定不合理一事提出上诉,因此政府将待上诉庭裁决后,再作出相应决定。
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指出,该部知悉高庭早前做出的裁决,并指卫生部已就此提出上诉。
“因此,政府针对相关课题,包括对含有液态尼古丁或凝胶的电子烟产品征收税方面的安排,有待上诉庭日后作出裁决后,再依据有关裁决作出相应决定。”
安华昨日在国会下议院,如是以书面方式回答伊斯兰党瓜拉冷岳区国会议员拿督阿末尤努斯的提问。
高庭是于今年5月15日裁决,政府将液态尼古丁(电子烟液)从毒药清单中移除的决定是不合理的,并且没有与毒药管理局进行适当的磋商。
法官拿督阿丽扎苏莱曼当时批准3个非政府组织,就政府将液态尼古丁(电子烟液)从毒药清单中移除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