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涉嫌于本月初在增江北区某商业店面参与持械骚乱的13名男子,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年,今日在推事庭被控骚乱罪名时,全都不认罪。
13名被告分别是T.卡维兰(25岁)、黄桂荣(51岁)、廖文义(33岁)、梁俊杰(26岁)、严杰伦(21岁)、林振煌(31岁)、陈凯豪(30岁)、郑金发(40岁)、黄凯彦(24岁)、林永勋(24岁)、江伟伦(22岁)、陈华源(19岁)以及一名17岁少年(以上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被指与另5名在逃嫌犯,于今年6月11日下午3时27分,在增江北区一间商业店面外,使用可伤人的藤棍发动骚乱。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持械骚乱),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伊丽玛丽卡允许被告严杰伦、陈华源及该名未成年少年,各别由一名担保人以4500令吉保释外出;其余10名成年被告则各别由一名担保人以5500令吉保释外出。
法庭将此案定于8月13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依曼副检察司。律师莫娜代表被告林振煌、陈凯豪、郑金发及少年;其余9名被告则由律师努阿西琴代表辩护。
媒体早前报道,落网的13名男子是于6月13日,在警方针对首都一带展开的多个突击行动中被捕。他们被怀疑参与骚乱与打斗事件。
冼都警区主任峇斯里助理总监日前透露,初步调查显示,这起冲突相信是由一宗债务纠纷所引起,随后演变成大规模群殴,并导致受害者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