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22日讯)华裔妇女非法侵占州政府土地种植榴梿罪成,被判罚款8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监禁8个月代替。
被告杨丽娟(译音,47岁)被控于2024年8月9日上午11时19分,在加里区的双溪柏当,非法侵占州政府土地,抵触国家土地法令第425(1)(a)条文(2020修订)。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件源自于彭亨州执法单位(UPNP)展开的“猫山王封锁行动”(OPS SEKAT MUSANG KING),在突击检查期间,在政府土地发现一片种植榴莲的树林及远舍。
此案控方代表为彭亨州执法单位的慕哈末慕奇利及努鲁艾,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哈利斯。
此案调查官则是彭亨州执法单位莫哈末凯依利。
控方建议法庭针对被告的行为采取严厉的处分及相称的惩罚,因此这不仅严重破坏涉案区域的土地结构,也导致州政府在税收及准证方面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