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涉及“雇主失控围殴女佣”案的两对夫妇,今日因涉嫌虐待女佣面对多项控控,惟4人皆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以5500令吉、9000令吉,以及1万1500令吉保释金保外。
其中,两名33岁被告为一对夫妻,即丈夫莫哈末菲道乌斯及妻子诺阿菲卡。另一对夫妻被告,则为30岁丈夫莫哈末希兹哈兹,以及34岁妻子诺法拉。
综合媒体报导,控状指出,4名被告被指于案发当晚8时30分,在新山淡杯礼让路的一间住宅内,蓄意伤害34岁女佣尤丽雅,导致她受伤。

4人皆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同个法令34条文下通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以及两者兼施。
同时,被告莫哈末菲道乌斯及妻子诺阿菲卡,也再同个条文下面对另两项控状,即于本月11日下午2时至下午4时,在新山福林园德里马2/6路的一间住宅内,打伤另外两名印尼籍女佣,雅蒂娜及西蒂哈嘉。
被告莫哈末菲道乌斯也被指控于本月13日傍晚7时30分,在新山北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在没有合力理由及权利的情况下,持有雅蒂娜及西蒂哈嘉的护照。
他的行为抵触1966年护照法令12(1)(f)条文(私自私藏他人证件),若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令吉,监禁最高5年,以及两者兼施。
另外,被告莫哈末希兹哈兹及妻子诺法拉,也个别被提控于6月12日下午2时许,在马芝迪马来甘榜,通过威胁伤害的行为,蓄意对雅蒂娜及西蒂哈嘉造成恐惧。
这对夫妻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所有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最终,法庭允准莫哈末希兹哈兹及妻子诺法拉,个别以9000令吉保外、莫哈末菲道乌斯以1万1500令吉保外,以及诺阿菲卡以5500令吉保外。
案件将分别以7月2日及23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两对夫妇
各育5孩及2孩
被告代表律师卡马希山及诺艾娜在庭上求情指出,莫哈末菲道乌斯及妻子诺阿菲卡育有5名孩子,年龄介于2个月大至7岁,而莫哈末希兹哈兹及妻子诺法拉则育有两名分别2岁及4岁的孩子。
他说,这两对夫妇皆需要赡养父母,他们的父母年龄介于50岁至63岁,而诺阿菲卡及诺法拉也需要负担弟妹的高等教育学费费用,希望法庭能够降低保释金额。
“他们都是自雇人士,每月收入不固定,月收入约2000令吉,而且他们在被捕后全程给予警方配合,即使已经获口头保释,也依旧现身法庭面控,因此不会有潜逃的可能。”
此案在多个法庭审理,承审推事包括阿蒂法、陈丘金(译音)及A.莎米妮;主控官为莎拉副检察司、阿妮斯副检察司,以及诺蒂娜副检察司。
案件受害者的代表律师努鲁莎塔,以及康丽颖(译音)也在庭上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