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2日讯)上个月尾在商场以手机偷拍女生裙底照并被治安队逮住的华裔男子,今日被控上庭,被告认罪判罚5500令吉。
被告冯建福(47岁,译音),今日身穿便服在大山脚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6年5月28日晚上约9时35分,在大山脚阿儿玛永旺购物广场内,使用手机在女子身后及裙底进行摄录,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当庭认罪。

法律援助局律师莎米拉娃妮替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单身,为一名技工,月入2000令吉。被告认罪节省了法庭审案时间及开销,恳求推事轻判。
主控官阿敏警长则要求法庭判以被告相应的刑罚。
推事罗丝哈雅蒂随后宣判被告罚款5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要坐牢10个月代替。
被告较后通过亲人到法庭协助缴付有关罚款,逃过牢狱之灾。
根据案情,当时身在商场的女事主,被公众告知遭一名男子用手机在身后和裙底偷拍。事主随后质问男子并起争执,保安员介入制伏及检查男子手机发现存有事主的视频。该男子和手机较后交给警方采取下一步行动,事主也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