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202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建议,任何外国注册车辆若没有持合法有效的准证,以及有未解决的其他事项,例如未还清的交通罚单,陆路交通局有权禁止这些车辆出入境大马。

法案建议修改陆路交通法令第66J条文,进一步明确外国注册车辆监管机制。
该条文也阐明,违反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局法令、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的外国商用车辆和公共交通工具也受此条文管制。
陆路交通局自去年7月起针对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全面执法。
(吉隆坡22日讯)202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建议,任何外国注册车辆若没有持合法有效的准证,以及有未解决的其他事项,例如未还清的交通罚单,陆路交通局有权禁止这些车辆出入境大马。

法案建议修改陆路交通法令第66J条文,进一步明确外国注册车辆监管机制。
该条文也阐明,违反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局法令、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的外国商用车辆和公共交通工具也受此条文管制。
陆路交通局自去年7月起针对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全面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