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涉嫌性侵孙女长达一年的狼祖父,今日面对5项强奸及猥亵罪状,他皆承认有罪,被判坐牢33年及鞭打14下。
67岁被告不仅多次对12岁孙子伸出狼爪,也曾一次把受害者9岁的妹妹叫入房间,对她作出猥亵行为。
第二及第三控状指出,被告在去年1月凌晨1约2时30分及去年12月某天中午约12时30分,在峇株巴辖县巴力拉惹的住家内强奸12岁孙女, 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少过30年或鞭笞。
第一及第四控状指出,已退休的被告在上述时间及地点,对12岁孙女作出猥亵行为;第5控状则指他在去年某个早上,于住家厨房内对受害女童的妹妹,即年纪更小的9岁孙女作出猥亵行为。
有关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a)(猥亵)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第16条文的附加刑罚下,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两下。
案情指出,受害女童与妹妹及弟弟于去年被寄托给祖父母看顾,被告经常趁着两姐妹在房内熟睡时,闯入房间对她们做出令人发指的兽行。
当获悉子孙子们将回到父母身边,被告去年12月竟向12岁受害孙女告知:“这次”是最后一次了,之后妈妈要把你带走了。

另外,被告也趁着妻子及男幼孙去学校时,指使9岁孙女进入房间,对她作出猥亵行为。
被告今日被押往麻坡第二地庭面控,他表示明白每一项控状的内容,并俯首承认所做过的罪行。
法官莫哈末凯里判处被告须坐牢33年及打鞭14下,并在服刑期间接受辅导,刑满接受警方监督,守行3年。
母亲发现长女一则写给友人的暖昧讯息后,经追问下才揭发祖父的恶行。
据了解,第一受害孙女被带返吉打州浮罗交怡与父母同住后,被母亲发现与男友人互传暖昧讯息。
为母者担心爱女的感情事,追问女儿是否与对方发生过关系,得到的答案竟是曾与祖父有过(肢体关系)。
母亲大义灭亲,携带女童前往报案,警方展开调查后将被告逮捕归案,并于周五将他提控上庭。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满头白发的被告没有委任律师替他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