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2日综合电)台湾基隆司法大厦周五(12日)上午惊传1 名应少年法庭通知到案的曾姓少年,第二度进入法院时,被法警发现随身黑色背包内,竟夹藏1 把长约10公分的小刀,当场予以拦阻并通报辖区派出所。
由于少年身上没有证件,警方已将人带回派出所,厘清其带刀进入法院的动机。
《自由时报》报导,曾姓少年周五上午9点就背着黑色背包进入法院,轮值的基隆地检署陈姓法警透过X光检测仪仔细扫描,并未发现包包内有任何违禁品,少年也顺利入内;不料,上午10点50分,曾少再度出现在安检门时,陈姓法警眼盯X光机检测仪荧幕,惊见其随身包内出现1 条异常的锐利阴影,定睛一看竟是1 把小刀,当场喝令“不准动”,立即查扣该随身包拦阻其进入,并通知法警长张庭杰赶来支援。
张庭杰抵达后,认定少年涉嫌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依法扣留刀械,并通报基隆市警二分局东光派出所前来,警员赶抵法院后讯问“这把小刀是谁的?”曾少面无表情冷回:“是我的。”但对于为何带刀进入法院,曾少则避重就轻辩称“这只是我的随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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