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从事汽车销售员的华裔青年,其手机内储存涉及一名9岁男童的裸露照片与影片,被判监6个月及罚款3000令吉!
26岁被告陈源轩(译音)未婚,他今日在麻坡第一推事庭,被控于今年6月7日下午约6时,在麻坡警区总部办公室内,被证实持有上述儿童色情内容。
其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0条文,即任何人取得或拥有或控制儿童色情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刘福来摄)
案情指出,49岁的父亲于今年6月7日检查其9岁儿子的手机时,惊见孩子曾将自己的私密照及影片传给一名陌生男子。该父亲担忧孩子的影像遭滥用,随后向警方报案。
隔天(6月8日)下午约1时30分,警方在雪兰莪州巴生公主城逮捕被告,并将其带往麻坡警区总部刑事调查部门办公室进行后续调查,警方在其手机内发现多张儿童裸露影像。
被告认罪后,推事卡蒂妮判处其监禁6个月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另外监禁6个月代替。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
此案主控官雅丝敏副检察司,被告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法蒂玛代表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