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1日讯)“野生巴丁鱼售RM902”事件;彭亨消费人及人力资源委员会主席沈春祥说,经调查后发现,该餐馆在这道菜上的利润,符合政府允许的范围。
他说,经内贸局对餐馆提交的所有文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后,结果显示并不存在牟取暴利,或获取不合理高额利润的行为。
“当局针对这间在云顶半山餐馆所进行的初步暴利调查,是依据本年度允许的基本利润计算公式来评估的。”
他说,对于这条重2.7公斤的巴丁鱼,餐馆所收取的价格为每公斤338令吉。调查发现,此价格的利润率仍低于政府允许的最高利润百分比。

他今日在关丹皇都的州行政议员办事处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彭州内贸局局长嘉丝莉莉。
“调查结果显示,此鱼的价格已在菜单上清楚标明,即每100克33令吉80仙。”
他指出,内贸局已于4月4日向该餐馆发出书面通知。
他说,所有相关个人或公司都应时刻遵守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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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游客于今年3月到云顶半山餐馆聚餐,指服务员未事先告知野生巴丁鱼的价格,结账时才发现一条竟要价902令吉。该游客何先生(68岁,股票经纪人)日前向《新明日报》申诉,指他与友人于3月16日在云顶高原半山的龙记菜馆聚餐,未料一条约2.7公斤的巴丁鱼,收费高达902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