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资料显示,缅甸罗兴亚难民来马可追溯到1970年代,而大马是在2013年缅甸种族和宗教冲突时,基于人道立场收留大批罗兴亚难民。
根据联合国难民署(UNHCR)数据,截至今年2月尾,国内共有12万6144名登记罗兴亚难民;但不排除实际人数更高。
大马并非《1951年难民公约》及《1967年难民地位议定书》签署国,因此在法律上并不承认难民身分,相关群体主要透过UNHCR进行登记与管理,在国内属于临时居留与人道安置状态。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迪安去年在国会曾提到,尽管我国并非上述公约和议定书签署国,但基于人道主义精神,仍遵循“不遣返原则”。
在安置方面,罗兴亚难民并未被纳入正式的国家安置或长期融入计划,也不享有永久居留或公民权。大多数人依赖非政府组织、宗教团体及国际机构提供的基本援助,包括食物支援、医疗协助及临时庇护。部分难民则非法就业,如建筑、餐饮及小型服务业,以维持基本生活。
综合过去报导,罗兴亚难民的踪迹遍布吉兰丹、柔佛、雪兰莪、森美兰、槟州和吉打等地;随着滞留时间越长,部分社区亦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聚居网络,使相关群体在生活、就业及社会联系上更趋社区化发展。
罗兴亚难免聚居的地区,亦出现街头乞讨、废弃物处理不当、环境卫生条件不理想,以及排污系统管理不足等情况,部分公共设施亦面临一定使用压力与负荷增加的问题。
赛夫丁日前受询驱逐罗兴亚人出大马”网络联署请愿活动时,称仅凭感情行事无法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难民问题,必须以明智且负责任的方式管理,同时兼顾国家安全与人道主义因素。
“在社交媒体上,人们的呼声几乎一致。大多数人呼吁将难民驱逐出境,不过,作为政府,我们不能感情用事,我们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平衡国家安全和人道主义。”